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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

内  容
会计从业资格考试
法律依据
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
数量及方式
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即可考试。 
条  件
 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大类: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,包括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、《会计基础》;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,即《初级会计电算化》和《中级会计电算化》。
 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  (一)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
  (二)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
  (三)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
  报考人员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(含中专)会计类专业学历(或学位)的,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(含2年),免试《会计基础》和《初级会计电算化》两门。只需参加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》的考试。
 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:(一)会计学;(二)会计电算化;(三)注册会计师专门化;(四)审计学;(五)财务管理;(六)理财学。

申请材料
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身份证;
2、一寸红底相片2张;
3、符合免考条件的,提交学历证(学位证)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。
1.《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》
申请受理机关
各区财政局
决定机关
深圳市财政局
程  序
考生报名考试,市、区财政局组织一年两次考试后公布成绩,发放成绩合格单
时  限
考试后一个月发布成绩
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
成绩合格单;有效期两年 
法律效力
收  费 会计专业知识两门,每门50元;会计技能考试一门65元
年审或年检

 
文档附件



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事项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