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上半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已汇总完毕,现予公布,并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体检时间及地点
(一)党群系统职位(代码为0803A)
体检时间:2008年6月15日(星期日)上午10:30。
体检地点:考生于10:00前到深南中路市委大院正门口哨兵岗处集中,集体前往体检医院。
(二)政府系统职位(代码为0803B、0803C、0803D)
体检时间:2008年6月15日(星期日)上午7:30。
体检地点: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(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,黄木岗立交桥西北方向)。
二、 体检程序
1.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、笔试准考证,党群系统职位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10:00前到深南中路市委大院正门口哨兵岗处集中;政府系统职位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:3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,在指定的登记处领取体检表。
2.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1寸彩照1张(请提前准备照片)并填写“报考单位”、“职位号”、“姓名”和“联系电话”等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。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,考生到交费处交体检费350元。交费后,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(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)。
3.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,考生到“交表处”审核交表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,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。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。
2.体检过程中,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。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,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。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,体检现场请考生关闭手机。
3.发现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涂改资料等情况的,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;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,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。
4.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,应注意饮食清淡、不饮酒,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。
5.注意空腹抽血。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。
6.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、别针等物,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。
四、体检标准及结果
体检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和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(2007年2月颁布)执行,其中司法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》执行。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。
体检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,以便及时联系。
考生于6月17日可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testcenter.gov.cn)查询体检结果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。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复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附:2008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
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
深 圳 市 人 事 局
二○○八年六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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